Monday, August 23, 2010

张毅: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县域经济的新发展

张毅: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县域经济的新发展

张毅: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县域经济的新发展

张毅: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县域经济的新发展

  中广网银川8月24日消息(记者许大为)在结束为期5天,22个县(市、区)、宁夏农垦局共55个观摩点的观摩后,今天上午,宁夏全区县域经济观摩交流大会在首府银川召开。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毅在会议上要求,要立足实际,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县域经济的新发展。

  

张毅: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县域经济的新发展

  会议现场

  

张毅: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县域经济的新发展

  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毅讲话

  

张毅: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县域经济的新发展

  宁夏自治区主席王正伟做总结讲话

  张毅强调,发展县域经济,要突出壮大特色产业。宁夏北部引黄灌区、中部干旱带和南部山区产业特色鲜明,各县(市、区)在发展县域经济中一定要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各展其长,在产业发展战略选择上有所为有所不为,努力走符合自身实际的特色之路。发展县域经济,要突出调整经济结构。县域经济要适应形式变化、增强自身活力、谋求新的发展,就必须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努力突破工业瓶颈,加快旅游、物流等第三产业的发展,不断优化县域经济结构。发展县域经济,要突出壮大民营经济。民营经济应该是今后发展县域经济的一个主攻方向,使其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体、优化结构的主体、就业和再就业的主体、农民增收的主体。

  张毅特别指出,发展县域经济要突出改善民生。加快发展县域经济,一定要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在不断壮大经济实力的同时,逐步改善城镇和农村居民的吃、住、行、医、学等基本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要采取非常之策,举全区之力,打一场生态移民攻坚战,把不适宜人居地区的群众基本搬迁出来,让他们实现安居乐业。

  

张毅: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县域经济的新发展

  会议现场

  自治区主席王正伟在做总结讲话时指出,要以争先竞位为突破口,推动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再上新台阶;以招商引资为突破口,推动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以农民变市民为突破口,推动城市化再上新台阶;以教育和生态移民为突破口,推动改善民生再上新台阶。

  在今天的交流大会上,贺兰县、惠农区等5个县(市、区)的的代表做了交流发言。

刑法修正案草案提高黑社会保护伞量刑幅度

  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拟再次修改刑法,修改重点之一是加大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打击。

  黑社会性质组织定性

  草案

  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四大特征。

  【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说,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特征作了明确界定。此次修改刑法拟将该法律解释纳入刑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在法律上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拟增加财产刑。

  ■黑社会性质组织定性

  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黑社会保护伞提高量刑幅度

  草案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或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解读】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头上有保护伞。李适时表示,草案对有关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律规定进行完善,有利于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大对黑社会保护伞的惩罚力度,比现行刑法提高了量刑幅度。

  敲诈勒索降门槛提高最高刑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草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案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解读】敲诈勒索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经常采取的犯罪形式,建议将敲诈勒索罪的构成条件由“数额较大”修改为“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将敲诈勒索罪的法定最高刑由10年有期徒刑提高到15年有期徒刑;增加罚金刑。

  列举强迫交易行为定为犯罪

  将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投标、拍卖,强草迫他人转让或收购公司、企业案股份、债券或其他资产,强迫他人进入、退出特定经营领域行为具体列举,增加规定为犯罪。

  【解读】草案对强迫交易罪的规定作出修改。

  李适时称,以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攫取经济利益,是当前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一种重要犯罪形式,其严重侵害了公民合法权益,干扰了社会经济秩序。因此将法定最高刑由3年有期徒刑提高到7年有期徒刑。

  多次寻衅滋事最高刑10年

  草案

  现行刑法规定了寻衅滋事罪,规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草案在此基础上补充规定,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解读】李适时表示,有关方面提出,一些犯罪分子时常纠集他人,横行乡里,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由于这类滋扰群众行为的个案难以构成重罪,即使被追究刑事责任,也关不了多长时间,抓了放、放了抓,群众没有安全感。因此,草案增加规定,对此行为作出罚则。

  犯罪组织头目并处没收财产

  草案

  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解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与现行刑法相比,草案在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明确规定和打击的同时,拟增加财产刑,对这类犯罪除处以自由刑外,还可以并处罚金、没收财产。加强了对这部分犯罪的打击力度。

  犯罪分子刑满再犯罪算累犯

  草案

  扩大特殊累犯的范围,规定对实施恐怖活动等犯罪的犯罪分子,在任何时候再犯的,都以累犯论处。

  【解读】根据我国现行刑法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这次修正案草案对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再犯将以累犯论处的修改,将特殊累犯范围扩大,无疑将加大对这类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文字综合新华社本报记者孙乾

上海法院举办首期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培训

  中广网上海8月24日消息(记者杨静 通讯员高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8月19至24日,分二批对上海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进行培训。这是自上海各基层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全面建成以来进行的首次集中培训。

  本次培训以集中授课为主,邀请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崔剑平,上海市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柏万青及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全国模范法官袁月全,分别给调解员讲授了诉调对接案件的法律适用、人民调解员调解经验及诉调对接案件调解策略与方法等课程。

  据悉,自2003年起,上海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在法院设立了“人民调解窗口”,开展人民调解工作。2009年,上海高院党组进一步提出在基层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开展以“诉为背景、诉为引导、诉为管理、诉为保障”的诉调对接工作。至2009年底,诉调对接中心在上海各基层法院全面设立,取得良好效果。仅今年上半年,上海各基层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就调解案件39468件,占上海基层法院一审民事收案数的45.1%,同比上升近14个百分点;调解成功26196件,调解成功率达到66.4%,进一步实现了纠纷的分流和调处。目前,上海各法院诉调对接中心共有调解员207人,其中退休法官90人。

武汉直飞台湾航线

  本报讯(记者董晓勋 通讯员李俊 熊攀 王成栋)昨日记者从武汉边检部门获悉,从本月28日起,武汉天河国际机场每周再添一条武汉至台湾的直航航线。到时,武汉直飞台湾航班每周由以前的7班增加到8班,周一与周六每天两班,除周日外每天都有一班。

  该航班由台湾华信航空公司运营,采用麦道ERJ-190型飞机,每周六14时从台中清泉岗机场出发,16时45分到达武汉,17时50分再由武汉返回台湾。这是执行汉台直航以来的第三家台湾航空公司。

  据了解,汉台直航开通以来,该航线上座率一直保持在80%以上,在今年大幅增加航空公司的情况下,该航线依然保持着85%以上的上座率。汉台直航充足的上座率,使今年出入境总流量至年底有望突破30万大关。

实现正义是法律修正的基本要求

  全国人大常委会23日开始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适当减少死刑罪名,草案拟取消近年来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的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如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等。

  死刑是国家刑罚权对犯罪所施予的最为严厉的惩罚。鉴于这一刑罚方式的重大性,长期以来,规范死刑刑罚,在司法实践中给予绝对审慎的对待,不只在法律界,在政治领域、社会层面也都为人强烈关注。此前,最高法收回死刑复核权,此次国家在立法层面减少死刑适用罪名,均体现了司法进步。

  对于死刑的关注,向来有一个更为核心的问题,即死刑的存与废。从世界范围看,各国死刑的数量不断减少,实际执行的数量大幅下降,执行死刑的方式也更加文明、人道,这就是说废除死刑可能是一个长远目标。但现实之下,废除死刑并不是一个唯一选择,一些国家和地区曾废除死刑,后来又恢复,一些国家到目前为止对死刑仍持保留态度,死刑对社会安全究竟有没有作用,实际上也并无定论,死刑的存废与整个社会治理相匹配,同时也要寄希望于社会对废除死刑的希望越来越多。

  我们认为,站在学术和政治的角度,可能会有超越此一修正案草案的关注,但对普通大众来说,修正案草案主要是法律规定的梳理与修改,它主要还是指向正义这一法律最基本的功能。大众对它的主要关注在于,不管怎么改,能不能实现正义,怎么实现正义,法律能否成为他们可信赖的力量。

  一部法律被修改,是因为法律本身存在缺陷,有缺陷而被继续使用的法律,难以被认为符合正义。正义是什么,就是触犯法律而构成犯罪的,法院必须定罪判罚,司法权力机构不能因为各种非法律因素的介入干扰不作出给予惩罚的判决,量刑的标准和具体的惩罚方式不能随意选择,有罪必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符,这些就是正义的基本含义。

  对于法律,除了惩罚犯罪、保障权利等功能,社会大众最单纯的想法往往是,我们有一个法,大家都是一样的。“一样”的含义是同样的犯罪事实,对应法律规定的相同罪名,一个黑社会头目和一个普通社会成员所受惩罚是一样的,一个官员和一个农民受的惩罚是一样的,有背景和没有背景的人也是一样的,法律使人平等地接受保护,也使人平等地接受处罚,简而言之,就是法律人格、法律权利、法律义务、法律对待的平等。

  但现实让我们看到,司法屡屡陷入尴尬处境,选择性执法,甚至公然违法执法,以及各种非正义的作为常使正义需求的热情受损,司法不被信任成为无可回避的一个现实,这曾被最高法负责人予以强调。法律是一个很专业的领域,但使这种专业性能够长存的正是社会对正义的庞大需求,一个以此立基的领域无法回应社会对它的期望,或者说与社会对它的期望有距离,甚至反过来制造伤害,这样的社会还难言法治社会,法律的功能也很难说正常稳定。

  不论是对于哪一种刑罚的修改,不论是哪一种司法改革,最根本的指向就在于正义,在人道意识觉醒、人性尊严成为人类普适价值的今天,对正义的需求永远是最为普遍的需求,对正义的关注永远是最大的关注,这是我们在此次刑法修改中应予以特别注意的。

“洗虾粉”是个“烫手山芋”?

  □杨海东

  近日,南京鼓楼医院急诊科陆续收治了因食用龙虾而入院的病人。这些患者并没有呕吐腹泻等胃肠道症状,而均表现为肌肉酸痛难忍,医生诊断为横纹肌溶解症。情况严重的还因肾功能受损,出现了“酱油尿”。经医生分析,或因“洗虾粉”致病。 (8月23日《扬子晚报》)

  无独有偶,据8月3日长江信息报报道,湖南岳阳一家医院收治了2批共5名因食用龙虾中毒的病人,诊断结果同样是横纹肌溶解症,致病原因也是疑似“洗虾粉”。坦率地说,在权威检测机构尚未发声前,我们很难断言“洗虾粉”就是祸首。不过作为普通民众,在经历了诸如“三聚氰胺”等死灰复燃事件后,难免无法从惊恐的情绪中抽身而出。更令人困惑的是,各地虽屡爆“龙虾门”,但始终不见相关监管部门站出来,反倒是医者的健康提醒,及坊间自造的辨食龙虾之道,成了大家自救的“法门”。

  不可否认,对于龙虾的食用及其安全性,向来是民众“口舌”盖过卫生“守则”。谁都知道,龙虾生长环境致使其体内易积蓄有害物质,但龙虾已然形成了“龙虾经济”。既然龙虾成为食品市场的一员,监管部门就该责无旁贷,为何连安全甄别工作也“下放”给了民众?

  这显然触及了当下食品安全监管的弊积所在。首先,纵观发生在我们身边大大小小的食品安全风波,无不折射了我们的监管陷入“出了事才有事,不出事就没事”的怪圈。其次,监管的钳制作用,一定意义上触伤了地方经济的观念仍大有市场。这也成为一些地方监管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理由,于是我们看到“欲言又止”甚至“权充未见”的监管闹剧。再次,监管的不遗余力,很大程度上成了给地方 “抹黑”,可以说哪个地方监管力度越大,查处重拳越狠,往往伤及自身的反作用力就越大。试想,在如此语境下,“洗虾粉”是否“重出江湖”,自然成了谁都不敢说、谁都不愿说的“烫手山芋”。

  事实上,龙虾再次卷入食品安全风波,反映了问题产品的问题从来不在商品,而在我们监管机制。作为把守民众嘴巴“准入关”的监管部门,不是失监失管、只监不管,又何来食品安全的各类“门”呢?

香港人质家属乘包机抵达马尼拉

  新华网马尼拉8月24日电(记者赵洁民 刘鹏)由香港特区政府安排、载有被劫持人质家属的包机24日凌晨在马尼拉尼诺伊·阿基诺国际机场降落。来自6个家庭的14名家属立即被等候在那里的中国大使馆工作人员接送至酒店。

  据悉,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副局长黎栋国,以及医疗人员、旅行社代表、特区政府工作人员等一同随包机抵菲。

  保安局副局长黎栋国说,安排包机是要尽快把遭劫持的香港旅行团员接回香港。包机将于当地时间24日下午5时左右离开马尼拉返回香港。

  亲属们抵菲后在下榻的酒店稍事休息后,便立即赶往不同医院看望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