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6, 2010

回收废电池或将获补贴

  南方日报讯(记者/雷辉实习生/佘宗明通讯员/张其明)昨日,笔者从省经信委对省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废旧电池或将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一旦纳入,回收废旧电池将获得政府补贴。

  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李爱云提交提案,称很多市民存储了许多废旧电池,但苦于无处放置,他建议由大的电器销售商店,如苏宁、国美设专柜、专箱回收废旧电池。“这样,人们在积攒废旧电池以后至少有一个地方交回。”

  作为该条例的配套措施,国家有关部委正在组织制定《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第一批目录》,省经信委已建议将“废旧电池”列入该目录。省经信委表示,如果国家将废旧电池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将为广东相关部门依法制定废旧电池强制回收和建立回收处理基金等政策措施奠定基础。下一步,广东将实施该条例,积极推广废旧电池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的办法,提倡和鼓励生产商负责回收或通过大型的家电销售连锁企业进行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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