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11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副区长章宏斌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宣城市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据警方调查,被害人梅某,女,宣城人,26岁,系宣州区一家咨询公司经理。犯罪嫌疑人章宏斌供述,2010年8月,在参加梅某公司开业典礼时与其相识。10月中旬后,两人开始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不久,梅某即多次向章宏斌提出为其公司融资等要求,两人因此产生矛盾并不断升级。12月8日下午4时许,两人在梅某住处再次发生激烈冲突,章宏斌将梅某掐死。当晚10时许,章宏斌从死者家中将尸体移至死者车中,驾车沿铜陵向湖北方向行驶。9日下午3时许,行至湖北黄石市境内,看见黄石公安局大楼后,遂向黄石市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9日下午6时许,黄石警方向宣城警方通报。宣城警方接报后,即派员赶赴黄石,于10日下午3时许,将犯罪嫌疑人章宏斌押回宣城。
经宣州区委建议,12月10日,宣州区人大常委会依法停止章宏斌副区长职务。
章宏斌,1966年4月出生,安徽桐城人,大学本科学历,1984年12月起,先后在泾县乡镇、县直机关、企业任职,2004年6月至2007年8月任泾县县委常委,援藏担任西藏浪卡子县县委常委;2007年8月至案发前任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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