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ly 22, 2010

资源税改革首月新疆地税增收1.62亿元 用于民生

      新华社乌鲁木齐7月23日电(记者熊聪茹)资源税改革在新疆实施首月,中石油塔里木油田分公司、中石化西北油田分公司、中石化河南油田分公司新疆勘探开发中心缴纳税款较此前月平均数共增加1.62亿元。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税局获悉,自6月实施从价计征资源税以来,在首个征收期内,上述三大油田公司共缴纳资源税1.98亿元,较今年前5个月实行从量计征资源税时月平均数增收1.62亿元,增长444.7%。

      位于新疆塔里木盆地西南的阿克苏地区拜城县蕴藏着丰富的油气资源,县长阿依努尔·买合赛提说,如果从量计征资源税,不管能源价格如何上涨,县里的财政收入都不会增加,一些民生工程由于缺少资金而无法实施,“现在改成从价计征后,预计每年能收到1个亿左右,是原来的4倍”。

      自6月1日起,新疆在全国率先进行资源税费改革,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改革后新增的资源税收入将全部用于改善能源产地各族农牧民的民生。经地税部门初步测算,资源税改革后新疆财政收入每年约增加32亿元。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