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July 14, 2010

福州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提至9万

  本报讯 (记者 许才芳)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做出调整,由原来的8万元提高至9万元。意味着在医疗目录许可范围内,市民看病可以少掏钱了。

  日前,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通知》,该调整从201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同时,大病商业补充保险保额保持不变,最高支付限额仍为15万元。

  据了解,榕城镇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提至9万元,而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支付限额仍为15万元。因此,职工的保障范围随之调整,从之前的8万-23万元,变更为9万-24万元。

  据相关人士介绍, 调整后,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赔付比例分两段,实赔9万元前即医疗费在90000元至170000元部分, 按90%给付;实赔9万元后即医疗费在170000元至240000元部分,按95%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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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省医保商保封顶线将提高

  榕医保市级统筹即将实施

  本报讯(记者 林启星)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今年我省将做好困难国有、城镇集体企业职工10.26万人参保工作。

  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透露,第四轮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简称“商保”)正在招投标中,预计随着医保封顶线的提高,商保封顶线也将有所提高。

  今年我省将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设区市统筹。省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以福州为例,实行市级统筹后,各县(市)以及马尾区将不再自行调整或出台新的医保政策,患者到榕城看病既不用更换医保卡,也不用办理任何手续,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扩大,看病更加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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