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 马龙村村民改小自家墓地,准备种苗木。
近3天50余冢旧坟已迁入公墓。
23日, 马龙村小组向村民发放苗木。
针对“宜良坟墓刷绿漆”一事,昆明市民政局相当重视,7月23日,由市民政局副局长朱树位带领市殡葬管理处人员到宜良进行了解和调查,并责成宜良县民政局:一是坚决贯彻殡葬改革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对问题全面调查,提出处理意见;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做好群众工作,切实转变观念,推动宜良殡葬改革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
为贯彻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三沿五区”坟山墓地整治工作,昆明市民政局加大整治力度,按属地管理原则和见树不见墓的要求,结合城乡园林绿化以及生态建设工作的推进,抓住雨季植树的好时机,加大补植补种力度。对原有的旧坟实行大碑改小碑并实施绿化遮挡,对难以遮挡的零星坟墓采取搬迁、改造、撤除或深埋不留坟头;对新增加坟墓和“活人墓”一律平毁。
昆明市民政局朱树位副局长说:“殡葬改革是社会管理和公众的重要内容,事关社会的健康协调发展,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昆明市属于旅游城市,应向世界人民展示蓝天白云、清山绿水和美好的自然风光。宜良县是一个旅游县城,应当加大殡葬改革力度,深入宣传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充分展示宜良山清水美的自然风光,给游客留下美好回忆。”
为此,宜良县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三沿五区”范围内坟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宜良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三沿五区”视野可见范围内的坟墓,采取平毁、搬迁、改造、植树遮挡相结合的方法,确保“三沿五区”视野可见范围内的坟墓到2010年整治率达100%,实现整治区域内见树不见墓。具体要求是:1、平毁。“三沿五区”范围内的“活人墓”(包括挡墙、护栏、石桌子、平台等墓地装饰材料构筑物)。2、搬迁。整治范围内的零星散坟,采取搬迁到农村公益性公墓或经营性公墓,也可就地深埋不留坟头。3、遮挡。整治范围内已形成集群规模的坟墓,采用搬迁到公墓区和种植常绿乔木进行绿化遮盖,在视野可见范围内确保“见树不见墓”。4、改造。将整治范围内坟墓墓碑撤除或改小(高度不超过80公分,宽度不超过60公分),拆除坟墓围坟石(砖)、护栏、挡墙、平台等墓地装饰材料构筑物。文件下发后,宜良个别乡镇的少数村民为减少整治成本,怕出钱,偷懒,未按照以上四种整治方式整治“三沿五区”视野可见范围内的坟墓,而是采取刷漆、遮荫网遮盖、稻草覆盖等方式应付上级的要求。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严重违背了市县对坟山整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纯系村民的个体行为,宜良县的任何一级组织都没有安排过。
宜良县民政局赵局长告诉记者:“对于‘宜良坟墓刷绿漆’事件,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进行了制止,曾于2010年7月19日就专门下发了文件,要求各乡镇认真组织自查, 对已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坚决制止类似情况发生。并严格采取平毁、搬迁、改造、植树遮挡相结合的方法,严禁采用刷漆、遮荫网遮盖、稻草覆盖等方式应付了事。同时,要求各乡镇认真对各片区内视野可见范围内的坟墓进行统计,组织人员开展全面的清理整治,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昆明市民政局朱树位副局长表示:“近年来,宜良县殡葬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全县各乡镇已列入火化区,严格按100%的要求推行火化,到目前为止已取缔26家制碑点,从源头管住‘青山白化’。宜良县在2009年的‘三沿五区’整治中,共投入资金134万元,投入人工24367人次,种植各种乔木119730株,灌木22090株,遮挡‘三沿五区’范围内视野可见坟墓2367冢,结合阳宗海周边项目开发,搬迁旧坟2764冢”。但宜良县出现这样的事件与昆明市殡葬改革的总体要求相违背,说明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和‘三沿五区’坟山墓地整治还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宜良县委、政府已经采取了措施,进行纠正和整改。相信通过对此事的处理,宜良县殡葬改革一定会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
首席记者 赵伟报道摄影(昆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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