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首次公选三家价格评估中介机构
南方日报讯(记者/尹辅华)今后佛山的政府定价、定费项目都不再只由某一方提出。昨日佛山市物价局发布公告,从明日起首次向社会公开“招聘”三家具有一定资质的价格评估中介机构。
“此次向社会招募价格评估中介机构,是要求在今年6月30日前,取得国家、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价格评估资质,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满二年或以上的价格评估机构。”佛山市物价局综合法规科科长关汝培表示,之前市物价部门也动用自己认定的价格评估部门参与价格制定,但是现在单靠物价局一家制定价格,已经无法完全满足社会需要,在某些情况下不能全面、客观解释定价理由,例如在之前水价、天然气调价听证会上宣读价格调查时引起一些争论。尤其随着相关法规的逐步完善,兼顾到定价公平性,需要寻找一些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方参与纳入政府定价、定费的项目以及价格调节基金使用项目。
按照《价格评估管理办法》规定,价格评估机构资格评估实行等级制,根据评估机构的资格条件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不过记者留意到,市物价局并没有限定资格等级。“我们出台了招标条件,国内的价格评估机构都可以报名,不过预计还是佛山或者珠三角的价格评估机构热情会大一些。”关汝培介绍说,价格评估中介机构由于要考虑成本之类问题,所以离佛山较远的地区可能会“知难而退”。
据了解,参加此次价格评估中介机构参选单位的人员具有中国注册价格鉴证师、助理价格鉴证师、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资产评估师、中级经济师、工程造价师等资质证书。各参选单位的评分,由物价局依据有关规定组成的评选小组进行评定;根据评分结果,在参选单位中选定三家并向社会公布。
在评定结果公布后的两年内,入选的中介评审机构可接受市、区两级价格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委托,对定价、定费项目和价格调节基金使用项目开展评审业务。凡有意参与评选的中介机构,可于9月1日至10日前往禅城区季华五路经华大厦9楼、市发展和改革(物价)局法规科办理报名手续并提交相关的材料,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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