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23, 2010

公租房将配食堂洗衣房

  公租房建设导则公布

  公租房将配食堂洗衣房

  本报讯(记者 陈斯)昨天,市住建委等7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正式施行《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首次提出公租房要配洗衣房、食堂、文化活动室等便民设施。

  在本市的各种政策房类型中,公租房首次提出要配置洗衣房、食堂、文化活动室等便民设施。

  市住保办负责人对此表示,这是针对公租房的覆盖人群“量身定做”。“公租房租户很多都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或上班族,有可能很少或不方便在家做饭,需要这些配套设施。”“考虑到公租房的覆盖人群,大都依赖公共交通,或是园区职工,因此对于公租房的规划选址,这次还明确提出要选择在交通便利、市政设施配套或产业功能聚集区域。”市住保办负责人说。

  导则其他亮点

  限制60平米以下

  同时,《导则》中还提出,今后,北京新建的公租房户型分为四类:30平方米左右的厅室合一单居、40平方米左右的小套型、50平方米左右的中套型以及60平方米以下的大套型。

  适当提高配套标准

  《导则》要求,要适当提高小学、社区医疗卫生等配套标准方便居民。公租房的车位标准不低于经适房,即每10户2辆,而自行车则为不少于每户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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