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16, 2010

民办培训学校老师或可参评职称

  记者 毛翠 实习生 韩鲁东

  “民办培训学校的老师,同样能申请技工学校老师系列的职称评审。”这是我省《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草案)》的主要内容。昨日,省人社厅发布公告,将于20日对该草案进行听证。

  据省人社厅统计,截至上月底,全省共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733家。其中,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所培训的工种多达400个,年培训规模为20万人次,占全省职业技能培训的50%以上。“每年全省新增城镇各类就业人员约20万人,而全省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约120万人,鼓励民办职业培训事业的发展尤为必要。”省人社厅工作人员介绍。

  该草案共分7章,主要包括行政部门职责与审批程序、学校管理与教学组织、管理和监督、扶持与奖励、附则等内容。其中,民办培训学校不得使用与其他学校相同或相近的名称。凡一年内不能正常开展职业培训或中断正常培训一年以上的,将予以撤销。

  草案还提出,民办培训学校老师同样能申请技工学校老师的职称评审,优秀的民办培训学校将优先承担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等的培训任务,并按照有关政策享受经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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