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14, 2010

吉林灾后恢复重建时间表公布

  新华网长春8月14日电(记者张建)为迅速有效开展恢复重建各项工作,吉林省人民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水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了吉林省水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间表。

  在《意见》公布的今年的工作任务中,包括全面完成城乡受灾群众居住安置,基本完成教育、卫生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修复和重建,完成重点基础设施抢修、尽快开展水毁耕地的复垦整理、基本恢复市政设施主体功能、基本完成商业网点建设、基本恢复农业生产条件、受灾企业基本恢复生产和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等九项任务。

  《意见》提出,水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民生放在优先位置,充分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迅速开展抗灾自救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入冬前所有受灾群众都能有房住、温暖过冬;确保农村倒塌房屋入冬前完成重建;确保灾区孩子有学上;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有保障;确保灾后工农业生产尽快恢复。

  据吉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民政厅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该省入汛以来至8月10日,受灾人口625.3万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201.2万人,倒塌房屋11.8万户,损坏房屋30.1万户,死亡人口86人,失踪人口63人,直接经济损失499.84亿元。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