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高新法见习记者彭娅兴记者牛莉)张某与妻子李某,在成都二环路南三段有一处房产。
去年1月他们与袁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43万的价格将房产卖给袁某。袁某于去年7月付清了房款,张某夫妇却迟迟不交房。今年初,袁某将张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张某夫妇交房。近日,成都高新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要求张某在判决生效一个月内将房屋交付给袁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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