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珏 )男子醉酒后坐车回家,轿车发生擦挂后,他与对方司机发生抓扯。交巡警进行调查时,他却一脚踢伤交巡警下身。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该男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
据了解,今年3月28日晚10点左右,刘某与叔叔刘君(化名)一起喝酒后,乘刘君驾驶的轿车行驶至南岸区长生桥镇新建街农业银行门口处时,该车与一辆长安面包车发生擦挂。刘某和叔叔下车找司机理论,并与对方发生抓扯。此时,南岸区交巡警支队六大队交巡警张警官正好驾车路过,立即下车对抓扯中的3人进行制止。在问讯过程中,刘君准备逃离时被张警官控制住。刘某见状,朝张警官裆部就是一脚,造成张警官下身软组织损伤。增援民警赶到后,刘某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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