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August 21, 2010

在肥高校生 将可参医保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8月25日起至9月20日,合肥52所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可以登记医保参保。

  据悉,2010年度学生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依然按每人每年35元的标准执行。在校大学生以所在高校为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参保缴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结算年度为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的基金合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2万元。目前全市有61家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大学生可以任意选择就诊。在非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本报记者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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