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August 27, 2010

政府帮游摊统一建店面

  本报讯(记者 何恒 实习生 谢娟)半自动雨棚、铝合金卷帘门、红色横式招牌……“没有想到,我们游摊也有了自己的门面!”九龙坡区国美支路经营小面的陈师傅感慨不已。昨日,市市政委主任王元楷在我市主城区经营性占道亭(棚、伞、摊)规划设置与管理工作现场会表示,将在全市推广九龙坡区店面“五统一分”的经验。

  游摊有了自己的店面

  兰州拉面、房屋中介、鲜花屋……国美支路一排风格统一的店面十分惹眼。“以前这条路上聚集了大大小小20余家游摊,人行道被长期占用,人车争道现象十分突出!”此前是一位游摊摊主、现在有了自己店面的陈师傅说起过去,有些不好意思,“现在好多了,在自己的店里经营,再也不用和城管‘躲猫猫’了”。经营鲜花生意的刘师傅介绍,在搬进新店面之前,自己一直是露天经营,确实影响了市容。现在好多了,既不遭遇日晒雨淋,也不影响城市环境,刘师傅介绍,这一排新店面是由政府出资一部分、社区出资一部分、摊主出资一部分共同建成,划得着!

  店面遵循“五统一分”

  九龙坡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局长陈三惠介绍,国美支路是九龙坡区整治亭棚伞摊试验区,以后将陆续在西郊支路、步行街、大件路等地陆续推广。划定一个区域,打造特色街巷,比如夜市一条街、鲜花一条街等,示范区的店面都要遵循“五统一分”的原则:统一制式、统一材质、统一大小、统一雨棚、统一店招,分户自主经营。

  如果店主有了违规行为,怎么办?陈三惠介绍,有专门的管理条例对他们进行规范,店主每年都要进行年审。如果违规一次,将按条例罚款;如果违规三次以上者,将取消其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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