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闵楠
目前网络购物不断普及,快递服务也因其方便、快捷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接受。但随着消费群体的扩大,一些快递公司在注重效率的同时,却忽视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为此,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昨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收货时最好能当场查货,如果发现所收物品损毁或缺失时,应不予签收,并及时维权。
消协提醒,在选择快递服务时,首先应选择具有快递服务资格、信誉度好的快递公司进行物品运输,如需上门服务,应查验上门服务人员是否为所选择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其次,快递公司的协议一般为格式合同,在交寄物品前应仔细阅读服务条款,约定违约责任,若有特殊需求,应在协议中补充条款,再签字认可,贵重物品一定要保价。此外,当交寄物品为易损坏物品时,应向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询问物品的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也应当在收货时询问,以免损毁物品。消费者在交寄物品的同时,应向快递公司索要单据和协议,保留凭证。
而在接收快递物品时,消费者最好应当场查验,在确认物品完好后方可签收。如发现所收物品有损毁或缺失的情况出现时,应不予签收,并及时与当地快递公司取得联系,及时处理,不要在匆忙中放弃自己的权利草率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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