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消息(记者蔡靖骉、林凌):28日,中国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
据悉,公约主要内容是:对“放射性材料”“核材料”“核设施”等概念进行了界定;要求缔约国采取必要的立法和其他措施,将核恐怖主义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规定各缔约国应当开展引渡和刑事司法协助等司法合作,共同打击核恐怖主义犯罪;对以收缴等方式获得的放射性材料、核设施或者装置的保管、储存和归还作了规定;规定了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规定了公约的生效、修改和退出程序。
中国外交部副部长崔天凯此前表示,该公约的批准有利于保护中国核材料、核设施的安全,有利于加强中国与其他国家在反恐领域的国际合作,符合中国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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