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4日讯 林姓建筑工人因为性生活不协调,竟从去年起,七度性侵12岁继女,他并称第一次有点后悔,“后来几次变成已无法控制的欲望”;桃园地院以他行为恶劣,无可原谅,重判17年6个月徒刑。
判决指出,林姓工人3年多前结婚,去年间因数度求欢被拒,对妻子心生不满,把怒气发到妻子与前夫所生的女儿身上,除了辱骂、殴打外,还七度趁妻子上班不在家,性侵12岁女儿;今年5月间第七次逞欲时,被妻子撞见并报警。
林男出庭时坦承犯行,他大言不惭地说,“既然做了一次,也不差多做几次”;并称当时只想到报复妻子,没想那么多,“第一次有点后悔,后来几次我已无法控制慾望了”。
法官认为他只因和妻子相处不睦,就连续性侵继女,行为恶劣,因此重判。案发后林男的妻子已提出离婚诉讼,继女则由桃园县政府社会处辅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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