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September 9, 2010

中国体坛站上“断裂带”

  中国体坛站上“断裂带”

  商业体育保险VS举国体制保障的困境

  特约撰稿  麦卡

  在纽约“友好运动会”上受伤12年后,桑兰对美国组委会的一纸迟到的起诉书,将她重新推入公众视野。桑兰决定作一场胜机渺茫的诉讼,出于两大原因。

  一方面,她要追讨公道。当年事发时,中国代表团在最需要搜集和保留现场人证物证的当口,只顾招呼桑兰保持“情绪稳定”,情况尚未明了,次日就配合组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否认比赛存在干扰及环境不安全的因素。其时桑兰重伤且年幼,缺乏自决权,但12年后,在北大学习,获得丰富的新闻从业经验并从“保姆门”中汲取了维权方式失当的教训之后,桑兰的公民意识和维权智慧都获得了长足进步。

  另一方面,她急欲寻求的是更多的生活保障和安全感。桑兰在美国受伤之后获得1000万美元赔偿的说法并不准确,因为这笔赔付存在诸多限制,一来并非一次性支取,并且仅限于购买医疗用品;二来由于在中国境内不生效,桑兰还不得不频繁前往美国复查和更换轮椅;三来每年都需要自费购买一定数量药品才可维持保险的存续。换言之,这笔理赔金固然足以保证她的医疗费用,但无法保障这个失去行动能力的退役运动员日常生活的质量。

  桑兰的焦虑反映出的,是中国运动员普遍面临的两大困境:即商业化体育保险的制度缺陷,和举国体制现阶段缺失对退役运动员的保障体系,尤其是,两种体制之间的断裂给运动员带来巨大风险。

  桑兰受伤事件一度被外界视为完善中国运动员保险制度的标志性拐点。在她受伤并获得美国方面高昂的医疗保障金额度之后不久,国家体育总局下发了各运动队必须给运动员购买意外保险的文件。随后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为1400名国家队运动员投保。

  遗憾的是12年过去了,保险制度和执行手段的具体完善,并未随着保障意识的巨大提升而有寸进。2007年,浙江队小师妹王燕几乎复制了桑兰的伤情,但由于事发地点中国与美国的保险制度差异,其处境比之桑兰却有着天渊之别。

  表面上看来,她获得了来自浙江省体育局投的工伤险、国家体育总局的中华基金保险和商业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险“三重保单”。这3份保单看似分量十足,其实和大众的意外伤害险并无二致,赔偿金加在一块也没超过50万元人民币。这个金额很难对这位专业运动员未来数十年的生活起到什么实质性的保障。因为体育商业险无法解决实际问题,所以体育界更多转向了行业互助保险——残酷的是,这是一份运动员退役之后就会自动失效的福利。

  中国和美国的这种差异,一方面源自中国与国际体育保险专业性上的悬殊。国内保险公司在体育保险费率上缺乏基本数据,以至于条款设计大而化之,没有针对伤病和运动创伤的具体细则。

  在国际体育界,早已针对运动员开辟了专业而多样化的险种。2002年世界杯,在西甲赛场上遭铲伤而心有余悸的贝克汉姆就为自己的右腿投保1.5亿美元。2006年之后,他又先后提高了保额和受保范围,从球场内受伤、毁容直到身患重病,不一而足。马拉多纳、罗纳尔多和阿德里亚诺也都曾经为自己的腿投保,而车王舒马赫在2004年则无须担心因伤错过比赛——如若受伤,保险公司会为他错过的每场比赛向他和他的雇主法拉利车队各赔付300万美元。

  相比“只有想不到,没有保不到”的国际体育商业保险,刘翔2007年的那份引起广泛关注的中国平安亿元保单,可被视作体现两者差异的最典型案例:右脚脚踝的伤势导致他在一年后的北京奥运会上退赛,至今仍然严重影响他的状态,并已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但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国内缺乏针对运动员身体某部分的险种,刘翔的保单因其条款的粗糙而形同虚设。他无法为自己的双脚按海外保险公司1350万美元的估值投保,按照中国平安的保单他只有在意外去世或达到残疾标准时才能获得赔付。

  造成中国体育保险专业性缺失的,还有更深层的原因。表面看中国保险业固然难辞其咎,但他们也有难以言说的苦衷:开辟新的险种所需要的两大外部条件,中国的商业保险业其实都不具备。

  一方面,中国体育保险缺乏相关经验和信息。众所周知,保险公司靠概率吃饭,开辟新的险种,需要基于经验计算概率,才能确定保险费率,尤其是对体育保险这种项目多且杂,相关风险发生的概率以及治疗标准、收入补偿等方面数据很难统计分析的领域,由于发展时间的相对短暂和中国长久以来举国体制造成的信息不对称,保险公司缺乏足够可资参考制定费率的样本,因此不敢轻易涉足。

  另一方面,中国体育保险缺乏相应市场。中国运动员看似基数不小,但长期以来对体育商业保险的需求却不大,盖因他们的头顶罩着举国体制这把硕大保护伞,从衣食住行到伤痛病患,全部可在体制内解决。即便在桑兰受伤后商业保险开始进入体育界,由于体制化之下的思维惯性,投保基数仍难以符合保险业的“大数原则”,笼统的体育保险规则迟迟得不到修订和细化,正是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

  换言之,在举国体制无远弗届的影响之下,中国体育保险在目前阶段的专业化,非不为,实不能。

  对于中国运动员而言,这也许是最好的年代,更可能是最“坏”的年代。北京奥运之后,举国体制的大手开始逐渐放开,市场化和职业化的介入让他们可望在职业体育领域找寻更多的淘金机会。但同样不可忽视的另一面是,运动员获得“自由”的同时,也失去了体制的庇护,这意味着他们在受到严重伤病乃至退役后的生活,都将面临更多不可测的风险——在被举国体制“无微不至”地培养经年之后,他们会发现退役后的自己因为缺乏教育而缺乏谋生乃至职业规划的能力。因为得不到永久的编制,他们的运动创伤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而与此同时,他们本该倚赖的体育商业保险,在诞生12年后,却依然是一个发育不良的怪胎。

  “老无所依”的焦虑注定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纠缠着中国运动员。如果像桑兰这样拥有公众人物身份、永久事业编制、千万美元赔付、受过高等教育并有体面工作的退役运动员,都要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不安全感的话,那么更多籍籍无名的运动员,在职业生涯中付出了巨大的努力,经历了难以想象的痛苦——由于从事的是非奥运和全运项目,有些人甚至连强制险的福利都无福消受——但退役之后,他们的伤残病和工作却连最起码的保障都难以得到。

  体制之手逐渐淡出,市场和相关保障却很难以健全的方式及时接替,现在,越来越多运动员将要站上这块中国体坛危险的“断裂带”。如果市场和体制的交接不能及时完成,体制庇护与商业保险制度的交替留下过多灰色地带,那么门卫才力和撮澡工邹春兰这些冠军们的悲剧,也许将更频繁地上演。

  在这个运动员最不“保险”的年代,该是保险业给把力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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