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December 19, 2010

“官民”纠纷尽可能纳入行政复议

  据新华社电 作为解决“官民”纠纷的重要渠道,国务院法制办针对当前行政复议工作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地方、部门采取多种措施,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尽可能将“官民”纠纷依法纳入行政复议渠道加以解决。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行政复议年度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坦言,“行政复议解纷功能不足,大量行政争议还游离于法律平台、特别是行政复议渠道之外。”一些地方、部门领导还不了解、不重视、不善于通过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纠纷;社会公众对行政复议的认知度和认同度需要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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