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9, 2011

涉贪千万一审判死缓 银河证券前高管上诉

  被告人王长林认为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之前拒不认罪,法院以“零口供”判决

  新快报讯 介绍1.5亿元国债托管业务后收取约1100万元,银河证券前高管王长林一审被判处死缓后,18日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

  据北京市一中院一审查明,在2002年1月至2004年4月,王长林担任银河证券高管期间,指使于水(王长林妻弟,尚未归案)、林跃辉(另案处理)冒充中间人,以收取中介费的名义,骗取公款人民币1169万余元。

  现年48岁的王长林曾担任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金总部总经理。后来银河证券改组,他也被提升为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总部董事总经理,直至案发。

  18日是本案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王长林的辩护律师张青松透露,王已提起上诉,而上诉理由就是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其认为“并不存在骗取公款的事实,即使收到了钱也应当只是中介费”。

  据了解,王长林自从案发后一直否认指控。办案检察官介绍说,王长林在接受检方调查过程中拒不认罪,尽管如此,但检方出示的大量证据足以证实王长林的犯罪事实。最终,法院以“零口供”判决。(据《新京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