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March 19, 2011

各地查处一批食盐价格违法案件

  □据新华社电

  连日来,各地根据有关部门通知精神,加大了食盐市场监管力度,迅速查处一批哄抬食盐价格、非法倒运食盐的案件。

  在沈阳市铁西区“久久福”超市,每袋0.8元的食盐被售以15元的高价。沈阳市物价局接到举报后,立即派人赶到现场查证。物价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商家为高价购买食盐的消费者办理退款,并现场处以1000元罚款。

  大连市物价局18日组织全市物价检查部门开展市场价格检查,有7家单位高价售盐被处罚。据辽宁省物价部门介绍,他们已对全省14家擅自提高食用盐价格的经营单位作出处罚。

  广东省物价局在食盐价格专项检查中,已对13起违法案例当场作出50元至1000元的罚款。广东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价格法和新修订的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加碘盐不执行政府定价最高可罚200万元。

  记者从吉林省工商局了解到,截至18日晚,吉林省已对近1万户食盐经营者进行了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