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31, 2010

台军又传性骚扰丑闻 军官对女学生袭胸遭判刑

  台海网9月1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军又爆性骚扰丑闻,6月中旬台当局“国防部参谋本部”少校涂梵启,光天化日下在台北县对女高中生伸出狼爪袭胸。日前被台军事法庭依性骚扰罪一审判决4个月,得易科罚金。

  被害人表示,案发当天下雨,她手中持伞,涂梵启骑摩托车从背后来,理应看不清她的面容。没想到涂梵启越过她后,又骑摩托车回头袭胸,可见早有预谋。经她报警后,警方循线查获。

  台媒称,案发后,涂梵启竟找部队长官和台北县议员,透过警方找被害人家人试图和解被拒。被害人坚持提告,要让涂梵启接受法律制裁。被害人还认为,台军事法庭轻判涂梵启,是官官相护的结果,让她愤怒又失望。

  台当局“国防部”昨证实涂梵启犯案,目前除接受台军法审判外,台军军方也同时进行行政惩处,将涂梵启记一大过,调离现职。台“国防部”军事发言人虞思祖强调,4个月徒刑只是一审的结果,司法程序仍在进行中。报道称,对于台军事法院的判决,台军事检察官也认为量刑过轻,已决定为被害人提出上诉。

  报道指出,台军事法院是依据“性骚扰防治法”第25条第1项,“意图性骚扰,乘人不及抗拒而为亲吻、拥抱或触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体隐私处之行为者,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新台币10万元以下罚金”,判处涂梵启4个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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