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rch 24, 2011

违约金拖延一年多仍未支付

  南城一小区延迟交楼

  近日,南城鸿福路西路旁某小区的多名业主向记者报料称,该小区有一批产品在2009年延迟交楼,按照合同理应得到赔偿违约金,但是迄今一年多了,开发商尚未兑现承诺。昨日,该项目的开发商回应称,因为经验不足,所以导致赔偿延误,目前正在酝酿赔偿方案,将与业主协调解决问题。

  据了解,刘先生2008年斥资近50万元在该小区买了一套80多平方米的2房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是2009年6月20日交楼,但是因为工程原因导致延迟交楼3个月,最终9月20日交楼。按照合同,开发商延迟交楼的话,应该按照一日赔付房价万分之一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不过,刘先生说,业主就赔偿的事情找过开发商,开发商迄今仍没有一个明确的答复。刘先生的说法也得到了多名业主的赞同。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该小区的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据统计,延迟交楼的有60多户。因为开发商第一次碰到延迟交楼的事情,处理经验不足,所以导致事情拖延。不过,开发商正在酝酿解决方案,原则上按照合同来办,具体操作还需要跟业主协商。开发商将会分批次解决违约金问题。

  本版撰文 南方日报记者 曾德军

  摄影 南方日报记者 何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