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甄海霞 通讯员 王瑞芳) 昨日,记者了解到,自治区卫生厅、发改委、财政厅等6部门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着重解决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基层人才短缺的问题。
意见决定,到2011年,每个乡镇苏木卫生院至少招聘1名执业医师。继续完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制度,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牧区工程”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项目。加强农牧区卫生人员在职在岗培训,对乡镇苏木卫生院在职卫生人员每5年进行一次全员岗位培训,并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对嘎查村卫生室人员每年培训一次,将培训结果作为岗位聘用和年度考核、职称晋升依据。建立农牧区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进修学习制度,每个乡镇苏木卫生院每年要有1名技术骨干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修学习,1名乡村医生到旗县级医疗机构集中培训。同时,自治区还将采取订单定向培养等方式,为农牧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培养、输送“新鲜血液”。
在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内蒙古将通过“草原英才”工程,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开通“绿色通道”,鼓励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引进国内外高层次卫生人才。2010年,引进3名高层次卫生人才。逐年增加引进名额。到2020年,全区三级医院引进高层次人才不少于50名。全面实施医学领先学科和学科带头人工程,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机制,建立高层次人才研修制度,重点资助重大项目和课题研究,落实学科带头人确定、培养、考核、管理措施,带动学科人才梯队建设。
到2020年,全区每千人拥有执业(助理)医师2.84人,蒙中医执业(助理)医师0.8人,注册护士3.59人。自治区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和盟市三级甲等医院,建立起以医学博士、硕士为主体的人才队伍,旗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拥有本科级以上学历临床和预防专业技术人员达到80%,苏木乡镇卫生院拥有大专以上卫生人员达到50%以上,乡村医生中专以上学历水平达到70%以上,乡村医生岗位培训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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