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5, 2010

全国28城市获批公积金建保障房

  □据京华时报报道

  记者昨天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北京等28个城市成为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133个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为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额度约493亿元。

  上榜的城市包括北京等三大直辖市,但上海、深圳等房价较高的城市“落选”,其他入选的大多是二三线城市。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联合发出 《关于做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贷款必须定向用于试点项目,严禁挪作他用。经济适用房和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用房建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项目贷款到期后,贷款本息必须全额收回。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建设应严格执行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的规定,利用项目贷款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必须严格控制供应对象。同等条件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优先购买或租赁。

  “这项政策算得上是公积金贷款建房"专款专用"对缴存人的回报,但实施起来极其困难,甚至会出现与现行保障房申请办法"打架"的局面。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总监张大伟表示。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