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5, 2010

城管回应遭强拆业主质疑:并非在建别墅就是违建

  花都城管回应溢盈湖畔别墅强拆事件,第二批违建别墅强拆时间初定年内

  羊城晚报讯 记者江彬报道:“不是所有在建别墅都是违建的,有部分是办理好报建手续的。”昨日,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花都分局相关负责人回应溢盈湖畔违建别墅强拆事件(详见本报昨日a6版报道)时如是说。

  勒令自行拆除通知书下发后,别墅区内仍有业主继续施工,那是因为“施工的并不都是违建”,负责强拆的花都区城管分局狮岭中队吴队长举例说,别墅区内山盈路33号,确实是推倒重建,将原先的2层楼建为3层,但业主早已办妥报建等相关手续,并非违建,城管部门也没有向其下发自行拆除通知书。

  “第一批强拆的对象,都是7月份下发自行拆除通知书后顶风抢建的。”针对暴力抗法的业主不在第一批强拆范围,吴队长说,下发自行拆除通知书前,美宝径13号确实发生过暴力抗法事件,但在收到自行拆除通知书后,业主也已停工。“我们已将他列入第二批强拆对象,经区政府批准后,争取在今年内对第二批违建别墅进行强拆。所有违建都必须拆掉,不可能只拆第一批。”

  花都区城管执法分局执法科科长罗伟贤介绍,调查取证时,有部分业主一看到执法人员来就将工人疏散开,“但这并非不能取证。我们有照片,对违建别墅一周前后进行对比,就知道有没抢建”。

  据了解,有部分溢盈湖畔的违建别墅原是烂尾楼,业主购买时已不能入住。“将烂尾楼推倒重建也要办理报建等手续,但也有例外的。”罗伟贤告诉记者,按照《城乡规划法》,业主推倒别墅在原地重建,只要能严格按照原来在规划等部门登记备案的规划方案、层高、朝向等要求,则无需重新办理报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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