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 45岁的崔自力以高息为诱饵,利用保险公司作废的保单与他人签订保险合同,诈骗保险费2400多万。作案后,他逃往加拿大7年,今年1月被遣返回中国。5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对于检方的指控,崔自力承认属实,但对于一些关键性的问题,他不是说“不清楚”就是说“记不得了”,或者将责任推到邓心志身上。
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1月至8月间,被告人崔自力伙同邓心志、陈泉山,以支付高息为诱饵,采取冒充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某支公司工作人员身份、编造“国寿养老金还本一年期保险”险种、使用伪造的公司印章和作废的保单、收据等手段,先后与中国航天科技集体、中纺粮油进出口公司签订虚假的保险合同,共骗取两家公司共计人民币2425万元。
作案后,崔自力伙同邓心志于2003年1月携带部分赃款潜逃到加拿大,侦查机关办理了报请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2008年8月22日,邓心志被加拿大警方遣返回国。他成为加拿大遣返中国的首名经济犯罪案件嫌疑犯。北京一中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邓心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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