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安徽阜南违法民警在岗问题得到处理:对违法民警刘某给予辞退、时某调离公安岗位。
近日,媒体报道了阜南县两民警被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刑讯逼供罪名成立后,却一直还在阜南县公安局上班。阜南县委、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决定对违法民警刘某给予辞退、时某调离公安岗位。
2000年3月17日,阜南县民警刘某和时某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涉嫌刑讯逼供。2005年9月7日,阜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时某刑讯逼供罪名成立,判处刘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时某因情节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2005年10月25日,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维持原判。2006年2月28日,阜南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刘某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时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阜南县决定辞退刘某,解除其与国家行政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将时某调离政法机关。与此同时,该县还成立了由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刘某、时某二人在违法后仍留在公安机关工作一事进行调查。(记者 孙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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