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记者李晶川 通讯员林义欣报道 盐田区人民法院近日成功执结一宗借款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陈某自愿变卖其唯一房产,一次性还清了拖欠申请人温某长达14年的借款66万元。申请人温某在法院的耐心说服下,同意放弃追偿被执行人陈某的全部借款利息和部分借款本金。
据了解,14年前,陈某为投资宾馆向温某借款,后宾馆经营不善倒闭,陈某无法偿还温某的借款。温某起诉后到盐田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陈某唯一房产被其它法院查封,案件被迫中止执行。去年9月,温某得知陈某房产已被解封,遂申请恢复执行。盐田区人民法院为防止被执行人变卖房产避债,对陈某夫妻名下的房产进行了查封,并对其退休金账户进行了冻结。陈某随即到法院反映其生活困难等情况,要求给他留出足够的养老费用。
经法院方面的沟通与协调,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目前,66万元欠款已一次性交付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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