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10, 2010

老年人美容当心“美丽陷阱”

  本报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的消费水平也在逐步提高,由于老年人退休在家,对社会的接触较少,信息来源渠道也很单一,面对各式各样的美容项目和宣传手段让人眼花缭乱,老年人往往在选择后,都会有上当受骗之感,给其生活和心理造成很大的伤害。

  免费赠送、免费护理、免费试吃、免费试穿……越来越多的免费项目成为商品或服务的一种促销手段,充斥着市场,冲击着我们的眼球。在接受 “免费”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应当考虑其他额外的代价或者其他的限制条款;年卡消费更应该谨慎,办理、使用、退卡过程中设置重重陷阱,“骗取预付款”、“服务缩水”、“霸王条款”等问题一旦出现,便会进入履约难、退卡难、追款难的局面。

  现年65岁的刘阿姨是某单位的退休职工,在街上碰到某美容院正在进行店内一系列优惠活动的宣传,爱美的刘阿姨前去咨询,在店内美容顾问的“专业知识”和三寸不烂之舌下,冲动的刘阿姨办理了3万元的年卡,接受几次护理之后,刘阿姨感到为她服务的工作人员态度蛮恨,并在店内两次受伤,一次是被店内的太空仑盖砸伤颈椎,另一次是在更换衣服的过程中,由于坐椅不稳致其摔倒在地,给刘阿姨造成很大的恐慌,要求停止服务,并返还余下的22917元,多次协商无果,直到近日投诉到呼市消费者协会。

  年近六旬的李阿姨在逛街时,一个小姑娘赠给她一个眼贴,并被请到楼上的美容院做皮肤测试,在美容师的“忽悠”下办理了3000元的VIP美容卡,但办卡之后,李阿姨一直没有时间去做护理,她准备去退卡时,美容院的负责人表示,这张是促销的,当时的票据上已经写明是“特批卡、不退不换”,但李阿姨说,当时购买时,美容师并未说此卡是不退不换的。

  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在此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老年人美容当心“美丽陷阱”。

  老年人自身要提高防范意识,社会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老年人的消费指导,同时做子女的要多关心老年人的生活,关注他们的消费行为,使他们老有所依、老有所乐。乔梦郭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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