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10, 2010

济宁降低经适房申购门槛

  本报济宁9月10日讯(记者 刘守善)10日,记者获悉,济宁市下发《关于调整城区经适房申购条件的通知》,降低经适房申购门槛,以扩大经适房保障范围。

  调整后的标准中,申请人在城区常住户口年限由“5年以上”降低至“2年以上”,住房标准由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调整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

  通知还规定,申请家庭人均年收人低于上一年度城区人均可支配收人的80%。而在此前,标准为一人家庭年收人在1万元以下,二人家庭年收人1.6万元以下,三人(含三人以上)家庭年收人在2.2万元以下。据介绍,上一年度济宁城区人均可支配收人为16987元,乘以80%为1358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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