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设施不完善、维修基金“失踪”、墙面地面开裂、水龙头漏水、房屋浸水……时代年华小区的吴大伯历数开发商的“6宗罪”,加上买房7年一直未拿到“土地使用证”,他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昨日,西山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业主 历数开发商6宗罪
2003年,吴大伯购买了时代年华小区锦华苑的一套商品房,位于7楼。“7年了,我们都没拿到国有土地使用证,心里很不塌实!”今年60多岁的吴大伯说,小区的房屋漏水、配套设施、维修基金等问题也一直困扰着众多业主。
昨日,吴大伯未委托律师,自己出庭直指开发商延期交房一年、至今未见配套设施、墙面地面开裂漏水等“6宗罪”。
吴大伯要求法院判令开发商限期将“国有土地使用证”交给购房人,退还延期交房一年的经济损失1.2万元,并彻底解决墙壁浸水问题。
昨日,时代年华小区的众多业主也来法院“助阵”。他们说,小区里很多业主都起诉开发商了,有20多户立了案,吴大伯的官司是最早开庭的,他们特地赶来“看看情况”。
开发商 土地证业主自己办
“这是荒唐的恶意诉讼!”昨日,开发商委托代理人出庭,称吴大伯的诉讼无法律依据。代理人称,商品房购房合同中没有约定开发商应为业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而且国家的法律法规也没有规定开发商应为业主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代理人称,针对办理土地证的事情,开发商于2004年就找相关部门协商,并把时代年华小区涉及划拨土地建商品房的相关资料报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目前昆明市国土资源局对2003年以后在划拨土地上建商品房,土地出让金如何缴纳的情况还没有出台规定,昆明市政府也没有作出批示。“开发商不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的义务主体,业主随时都可自行到中介机构或昆明市国土资源局西山分局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小证。”
对于吴大伯提出的延期交房和收取380元代办费和工本费问题,开发商表示根本没有发生延期交房,收取费用也是按规定收费,不存在乱收费的问题。“对方的起诉属于一诉多求,而且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应当驳回。”
由于双方分歧太大,法庭不再组织双方调解,改天宣判。
记者 曹红蕾 (云南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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