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卢正国在会议上发表讲话
云南网讯(记者 陈韵)近日,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云南省总工会按照中央的有关政策,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据悉,此次活动将从9月上旬持续到年底。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省总将严格依照政策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卢正国,省总工会副主席杨学文、王惠萍,省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陈欣生参加了工作会。
会议强调,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劵)及其形成的资产,都应被列入“小金库”的范围。全省工会组织应深刻理解“小金库”给组织和企业带来的危害,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会议上,卢正国发表了重要讲话。
他表示,今年专项治理的重点为:自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他强调,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省总工会将严格按照中央的有关政策,予以最高处罚为“免职并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的严肃处理。
要如何做到事前注意和预防,卢正国表示,各级工会应当做到:一要加强工会银行账户管理;二要加强现金管理,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三要加强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设;四要加大经审计监督力度。同时,省总工会还将参照《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务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要求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工会组织提出具体要求,县级以上工会机关将结合实际,提出2010年各项经费支出压缩、降低的具体指标,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解读
“小金库”主要形式包括:隐匿工会经费五种来源收入,社会团体会费和企事业收入设立“小金库”;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设立“小金库”;截留捐赠收入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和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或以假发票、假合同等手段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其他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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