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穆奕通讯员邹劭坤)今年刚刚20岁的范某,在一家招待所前台当收银员。前年开始,她便涉嫌在收取房费的过程中以截留发票的形式,多次侵占招待所资金共27万元。昨天,范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海淀检察院提起公诉。
范某在招待所担任收银员时,主要职责范围是在前台接待客人、安排房间、收取客人交纳的客房押金和房费、开具发票等,月工资一千余元。在她来到这个招待所工作后,家里就要求她将工资存起来给家里,因此自己能够自由支配的零用钱特别少,总感觉不够花,从2008年上半年开始,她就采取将收取的房费和填开的发票不上交的手段,把房费用于自身的日常花销。
2008年10月,范某的男朋友到了北京,并且一直没有找到正式的工作,日常开销全部由范某负担。于是范某就又开始截留房费,招待所发现营业额情况有异后报警,范某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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