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17, 2010

文强弟媳谢才萍5名手下今日宣判 主犯获刑8年半

  华龙网12月17日16时42分讯(实习记者蒋赢、通讯员梁婷 宋彩扬)  今日16时30分,记者从市五中法院获悉,谢才萍的“得力干将” 龚湛杰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尹贵福、陈强、冯强、杜长木则分别被判处七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11万元人民币。

  六人先后加入赌场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4月至8月,谢才萍组织、领导了以开设赌场为主要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开设赌场期间,非法获利200余万元。龚湛杰于当年5月参加该组织,在赌场中任股东,负责贿赂公安机关有关人员,为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提供保护,还负责处理赌场与其他黑恶势力间的纠纷,与其他股东一起平分赌场盈利。

  杜长木、陈强、尹贵福先后加入,负责放哨等,他们每天从赌场获得100元至300元不等的非法报酬。

  寻求保护伞 贿赂副所长

  2008年4月下旬,谢才萍等在渝北区黄泥塝“御井茶楼”开设赌场时,为逃避查禁,股东们商量后决定每月从赌场抽取的盈利中拿出6万元,由龚湛杰向赌场所在地的黄泥塝派出所有关人员行贿。

  2008年5月至7月期间,龚湛杰共计将人民币18万元送给黄泥塝派出所副所长郭胜、民警甘勇,请托他们为赌场提供非法保护。

  扣押殴打查赌民警

  2008年8月14日23时许,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民警谢某到南岸区迎龙镇“福泽生态园”侦查谢才萍等人开设的赌场时,被在赌场负责安全的杜长木、冯强等人发现。他们控制住了谢某并殴打他。

  谢某表明警察身份后,依然受到了非法扣押。直到次日凌晨5时许,经谢才萍同意,他们才将谢某押解至重庆市南川区工业园区附近一工地处释放。

  经法医学检验鉴定,谢某受轻微伤。

  主犯获刑八年半

  市五中法院审理认为,龚湛杰积极参加谢才萍组织、领导的以开设赌场为主要犯罪活动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其行为已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谢才萍之邀参与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其为了谢才萍等人的赌场不被查禁,按照谢才萍安排,用赌场股东非法获利人民币18万元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且情节严重。

  他在开设赌场共同犯罪中任赌场股东,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余人系从犯。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除龚湛杰表示考虑是否上诉外,其余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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