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December 25, 2010

我国修法明确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记者 赵超 姚润丰)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水土保持法。法律突出了水土保持的预防保护,明确禁止毁林、毁草开垦和采集发菜。

  法律规定,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应当限制或者禁止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严格保持植物、沙壳、结皮、地衣等。

  法律还规定,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禁止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铲草皮、挖树兜或者滥挖虫草、甘草、麻黄等。

  按照法律规定,在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内容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

  法律对采集发菜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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