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市公宣早报记者吕澜希)昨日上午10时,成都市看守所强制戒毒所举行社会开放日活动,成都市公安局公布了《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实施细则。细则规定:成都市公安机关对查获的吸毒违法行为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予以行政拘留14天的处罚;经认定吸毒成瘾的,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3年;经认定吸毒成瘾严重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的,决定对其强制隔离戒毒2至3年,细则将于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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