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March 22, 2011

深港试点公立医院定点转诊

  将于本月30日正式启动,首批试点医院各有2家

  南方日报讯 (记者/向雨航)在深圳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香港患者可以转诊到香港医院了。记者昨日获悉,经深圳市卫生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简称“市卫人委”)与香港医院管理局协定,深港间公立医院将开展病人转诊。市卫人委首批指定北大深圳医院和南山区人民医院进行试点,在这两家医院就医的香港籍住院病人,病情稳定,经评估适合转院的,在自愿的原则下,将定点分别转到香港北区医院和屯门医院。而转诊试点工作将于本月30日正式启动。

  转诊只限港人转诊回港

  随着深港两地合作越来越紧密,有不少港人在深居住或工作。这些港人在深圳生病住院后,为了方便他们回港继续进一步治疗,市卫人委与香港医管局经过反复协商,决定启动病人转诊工作。此次转诊试点,只针对在两家试点医院住院、病情稳定且经过医生评估适合转院的香港居民,危重香港患者以及门诊患者不纳入此次转诊试点范围。而且转诊为单向,即只是港人转诊回港,不涉及在香港就医的深圳居民。

  据介绍,定点医院间的转诊由病人及/或家属自愿参与,并填写《病人及/或家属同意书》,同意转诊安排及定点医院间共同分享病人资料。在转诊前,深圳定点医院的医生要向病人和家属解释清楚转诊中的各种风险以及整个转诊的流程。同时,医院要填写好《病人转介表格》联同病人在医院的诊断、进度、接受的诊治和相关护理的情况传真到接收的香港医院,并告知病人估计抵达香港医院的时间。深圳医院还要提供24小时联络电话,以方便香港接收医院需要时查询病人的数据。

  此外,定点转诊将按就近原则,在北大深圳医院住院的患者定点转诊到香港北区医院,在南山区人民医院住院的患者定点转诊到香港屯门医院。参与这项定点转诊项目的患者不能自行指定转诊的香港公立医院,如病情需要转诊到其它医院,也必须是先转诊到两家定点的香港医院,经过评估后,再按相关程序进一步转诊。定点医院间转诊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病人在转院前必须按深圳定点医院收费标准缴清在深治疗的费用。回港后要到抵达接收医院急症室登记,才正式成为医院管理局辖下医院的病人。

  深圳定点转诊医院将扩至6家

  深港两地医院管理部门还确定了在病人转诊过程中两地医院的责任。无需护送的转诊病人,自病人离开深圳定点医院后,深圳定点医院不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需护送的病人,患者要自行联络香港消防部门派急救车,由深圳定点医院的救护车送至口岸与香港方交接完毕后,深圳定点医院不再对病人负有相关法律责任。由于转诊过程中病人还未正式成为香港医管局辖下医院的病人,因此香港医管局不对有关的转院安排及程序负法律责任。

  香港医管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试点加强了深港两地医疗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合作,也便于香港的接收医院在病人回港就医前,更详细地了解病人的情况,做好接收的准备和病情的评估,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提高医疗效率。

  记者了解到。这个转诊服务项目在深圳两家定点医院试行后,下一步经过评估,有可能会扩大到深圳的另外4家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宝安区人民医院、龙岗中心医院。定点医院扩大到6家后,按初步设想,经深圳湾口岸过关的患者定点屯门医院,经沙头角、落马洲、文锦渡、罗湖口岸过关的,则定点北区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