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30, 2010

行业保护规章 将被废止

  上午记者获悉 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 其中要求——

  行业保护规章 将被废止

  清理涉及全市现行全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结果将向社会公布

  本报讯(记者李洁)本市将对现行有效的全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特别是对于含有加重企业负担、行业保护等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今天上午记者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本市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要求,本市将对现行有效的全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通知》要求,各单位在开展本次规章集中清理工作的同时,一并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相互抵触、依据缺失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特别是对含有加重企业负担、行业保护等方面内容的规范性文件,要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清理后,对于继续有效、废止和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将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未列入继续有效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将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与此同时,此次清理将解决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做到规章的立、改、废与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相适应。

  切实解决规章中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规章存在的与上位法不一致的问题。

  根据安排,本月底前,政府各有关部门将按要求将规章清理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由市政府法制办依法按程序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后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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