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September 21, 2010

办公室内自缢身亡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副院长童兆洪于9月21日中午被发现在其办公室卫生间自缢身亡。

  据称,童兆洪生前已患抑郁症数月。

  童兆洪,男,汉族,1954年11月出生,浙江省兰溪市人。现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厅级)。1980年1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是最后一届工农兵大学生;同年进入浙江高级人民法院,5年后成为经济庭副庭长。2004年6月取得吉林大学法学博士学位。2000年前后,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迄今,在数位副院长中排名第三。

  (新华 财经)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