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18, 2011

每包1元的盐卖到10元国家发改委通报浙江两起哄抬盐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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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王中亮

  本报讯昨天,国家发改委在其官方网站首页发布消息:《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迅速查处一批哄抬食盐价格案》,其中,有两起违法事件发生在浙江境内。

  建德市物价局依法查处了该市供销便利上马店,这家商店将每包300克的日晒自然盐价格由1元提高至1.5—2元,将每50公斤卖价52.5元的腌制盐提价至200-300元,物价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多收价款3815元,拟处以违法所得5倍金额的罚款。

  温州市鹿城区价格主管部门查处了该区正泰红星百货超市,这家超市将定价每包1元的食盐提高至10元销售,被责令退还多收价款,并处以罚款。

  省发改委称,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对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省发改委说,随着市场上食盐货源的增加,消费者恐慌心理的逐渐消失,目前省内各地食盐价格开始趋于稳定。

  消费者若发现经营者擅自提价的,可拨打12358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