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讯(记者廖兴友)德阳一名21岁的女大学生找工作期间,被一对刚出校门的“鸳鸯杀手”以做家教为名骗至出租屋绑架,而这对杀手在勒索到被害人父亲的1000元现金后,残忍地将其杀害抛尸。
2008年4月,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鸳鸯杀手”中的马永章死刑。马不服,向省高院提出上诉,省高院经审理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批准,昨日,马永章在德阳被执行死刑。而另一名同案犯罗聪华犯绑架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07年6月,刚在德阳某中专校毕业不久的万源市玉带乡人、19岁的马永章和18岁的女友罗聪华,都没有工作,于是打起了绑架敲诈
的歪主意。
同年7月,两人在德阳城区寻找绑架“猎物”。最后将目标定在四川省工程技术学院一名姓唐的女生身上。7月16日,马永章假装以请唐某当家教为名,将唐某骗至自己的出租屋,然后用刀子威胁,将唐某捆绑起来。
“给你老汉儿打电话,就说你同学出车祸需要钱,借1000元,否则,就一刀捅死你。”马永章说。唐某的父亲接到女儿的电话后,立即向马永章的账户上打来1000元钱。
担心放了唐某绑架案败露,同年7月17日凌晨,马永章卡住唐某的脖子,罗聪华用毛巾、枕头捂住唐某的嘴,将其杀害。随后将尸体运往中江县龙台镇,抛于人民渠内。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