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8月15日电 记者从云南省江川县政府获悉,今年以来全县狗咬人事件频发,已有1600多人被狗咬伤,入夏以来更为突出,仅8月8日至8月14日的7天时间里,就有77人被狗咬伤,并已发现多条狗携带狂犬病毒,为保护群众人身安全,江川县决定捕杀全县所有犬只。
江川县常务副县长李东林告诉记者,目前,被狗咬狗伤的受害者已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外伤处理,并注射了狂犬病育苗,除了伤得较重的11人还在县医院接受治疗外,其余已回家修养,尚未发现感染狂犬病毒的情况,也没有发生人员死亡的情况。
“我晚上正在街上玩,一只狗突然从后面跑过来,一下子咬住我的手……”说起被咬的情景,小女孩张蝶娜惊魂甫定。记者在江川县医院看到,张蝶娜被狗咬的左臂还打着绷带,手上的瘀伤清晰可见。
而今年才4岁半的董思雨是这次被咬的受害者中年纪最小的,记者看到她的脸颊被狗咬伤两处,稚嫩的脸颊上已被缝上了10多针。“这么小的娃娃太可怜了,看到她脸上的伤疤我就心疼,如果疤痕消不了,以后怎么见人啊?还有就是狂犬病毒,听说会潜伏一段时间,以后如果发作怎么办啊?”董思雨的母亲靳兰哽咽着说。
江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周标介绍,狂犬病潜伏期短则几天,最长可达20年,狂犬病有疫苗,但无有效治疗药物,发病后死亡率几乎为100%,被狗咬后若及时打疫苗,发病率能降至10%以下。周标分析,每年的5月-9月是狂犬病的高发期,炎热的气候会导致犬只行为狂躁、不安静,神经错乱,从而出现异常行为,到处乱咬。
记者获悉,从8月8日疯狗大规模伤人事件以来,江川县政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前后发出了三次紧急通告,提示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要求养狗户管好自养犬只,严禁放养犬只和外出遛犬。自8月10日起,江川县关闭了县内所有犬类交易市场,禁止交易犬类动物,禁止出售和食用犬肉、犬制品等。
据江川县相关部门检测,目前已发现多条犬只携带有狂犬病毒。云南省动物检验中心检查结果也显示,6只送检的犬只标本中,有3个标本狂犬病检验呈阳性。为保护群众的人身安全,江川县决定对全县范围内所有犬只进行捕杀,目前已捕杀犬类约2000只。
李东林说,等犬只集中捕杀清理工作结束后,我们要建立犬只管理的长效机制,饲养犬只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到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和公安机关办理犬只免疫证和养犬登记证,由公安机关造册登记并签订责任书后方可饲养,所有犬只必须全部实行家中圈养和拴养,禁止在公共场所拴养或放养。
记者 赵大春(新华网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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