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August 15, 2010

考生因地中海贫血被拒录案判决可能引示范效应

  新华网广州8月15日电(记者 毛一竹)8月11日,“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在佛山市中院二审开庭审理。大学毕业生小周、小谢、小唐因在佛山市公务员考试体检中被查出“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而遭拒录,三人不满人事部门的健康歧视,将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在一审败诉后,不服判决的小周等人又向法院提出了上诉。

  从身高歧视、乙肝歧视、血型歧视到基因歧视,历经半年的“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再次追问公民就业公平问题。记者通过专访案件当事人、目击庭审现场,揭开了大学生遭受就业歧视的新动向。

  基因检测打开“潘多拉的魔盒”

  从2010年2月2日到8月11日,在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的一审、二审庭审当中,公务员招考体检对考生基因检测是否具有合法性,始终是双方辩论的焦点。

  2009年4月,小周、小谢、小唐参加了佛山市公务员考试,一路顺利通过笔试、面试最后进入体检环节。就在接近“终点”的时刻,三人却因检查出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被认定为体检结果不合格,从而失去了公务员录用机会。

  三人的代理律师指出,考生参加的“平均红细胞体积”检测和“地中海贫血基因分析”超出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血常规检测项目,且从未对其必要性做出任何说明,这种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考生的“身体隐私”。

  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代理律师回应,在公务员录用的过程中,委托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是依法行政。对于公务员体检过程中的检验方法,按照项目规定,由主检医生根据需要决定。作为公务员录用的主管部门,不录用上述三位人员符合法律规定。

  后者说法得到一审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的支持。法院一审宣判驳回了三名考生的全部诉讼请求。败诉后,三名考生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经过二审开庭审理,审判长并未当庭作出宣判。

  中国基因歧视首案的出现仿佛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小周的代理律师刘建认华为,无论怎样,最终的判决结果将对类似案件产生示范效应。他说:“一审判决带来一定社会影响,一些机关单位因为看到这次判决的结果,认为超项目检测基因是法律认可的,便也开始对其他考生进行基因检测,这种做法可能导致基因歧视案件还会继续出现。”

  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在广西、广东一带约有1200万人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在2009年6月的佛山公务员考试体检中,共有31名考生被检测出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其中28名来自两广地区。

  在二审开庭现场,多名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的考生旁听了案件审理。广东省警官学院毕业的小李说:“录用单位在体检规定的项目之外检查我们的基因,没有经过我们同意,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公平的。现在我也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打算,为自己和有同样遭遇的人主张权利。”

  基因缺陷成为就业歧视新“名目”

  8月11日的二审开庭结束后,一名来自上海的反健康歧视志愿者雷闯,组织参与旁听的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考生,在佛山中院的大门外表演了一场行为艺术。几位表演者脸敷面膜,把写着“反对基因歧视”的牌子摆成了网络流行词“囧”的形状。

  作为这场行为艺术的创意者,雷闯表示,这个网络流行词生动诠释了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的就业困境。他说,虽然行为艺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但我希望人们能意识到,以后社会上的基因歧视将取代乙肝歧视,成为就业的头号难题,政府部门要引起注意积极处理好相关事件。

  在医学界,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是否等同于患有地中海贫血病,仍然众说纷纭。一些医学专家认为,地中海贫血其实是一种遗传性溶血性贫血,临床症状轻重不一。大多数人表现为慢性进行性溶血性贫血,重症患者通常在幼年时就发育不良甚至夭折,轻症则为轻度贫血或无症状,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的人群,如果没有遇到诱发因素,一般不会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

  尽管如此,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却不应成为就业歧视的新“名目”。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民安认为,目前用人单位及学校存在的身体歧视现象是违反宪法的,每个人身体健康状况本来就存在差异,基于疾病、缺陷的区别对待违背了就业平等、教育公平的原则。

  近年来,就业的种种不公平现象层出不穷。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近日公布的一项报告显示,参与调查的613位网民中,有69%的网民表示遭遇过就业歧视。

  小唐告诉记者,由于基因歧视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她和小谢、小周的生活、工作或多或少地受到了影响,为躲避来自周围人的歧视,她还调动了几次工作。与小唐一起检查出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的小杨,考公务员失败后一直没找到稳定的工作,目前正在考虑出国读书。

  “佛山基因歧视案不是简单的个案。”雷闯在采访中向记者表示了自己的担忧,“现在只是个别考生因为携带地中海贫血基因遭到拒录,但接下来很可能是广东、广西其他大量的地中海贫血基因携带者遭受就业歧视,从而变成职场的一种不良风气。”

  完善制度消除各种歧视心理

  今年,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起草的《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提出,取消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的检查,以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入学、就业权利。这一举措意味着消除社会上的就业歧视向前迈进了一步。

  专家认为,若要消除长期形成的“隐性歧视”社会心理,还需依靠制度建设。在中国基因歧视第一案的庭审当中,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代理律师指出,无论是公务员法,还是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都没有明确哪些项目是不能检测的。

  但在一些欧美国家,已经有立法出台对基因检测做出规范。小谢等人的代理律师黄溢智说:“在国外,基因歧视现象多发生在保险行业,有的保险公司会对客户做基因检测决定是否投保。现在,欧美一些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这一现象进行整治,严格限制拒录携带某种基因缺陷的人群。”

  此外,为受到歧视的群体完善相应的救济制度也必不可缺。张民安认为,仅依靠个别人起诉、主张权利,对违法用人单位的惩罚有限,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歧视,需要建立救济制度让遭遇健康歧视、身体歧视的人得到相应补偿,这样才能真正保障他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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