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和太阳底下大部分的事一样,因特网实名化是程度的问题,而不是黑白分明、一刀两断
台湾大学经济系及研究所教授 熊秉元
前一段时间,我受邀撰写台湾高中《公民与社会》的教科书。根据台湾“教育部”所订的课纲,编写相关材料。
在“人己关系与分际”这一章,课纲明订家庭、学校等标题。可是,我很惊讶,却独独缺了现代社会日益重要、对高中生尤其有意义的人际关系——网络里的世界。基于小小的责任感,我主动在课文里加了一节“虚拟世界的人际关系”。而且,苦口婆心地以为是一番:
网络虚拟世界里,有点像小时候扮“家家酒”,借着想象揣摩另外一种感受和经验。
在安全距离的屏障之下,想象的空间扩大,言语的运用也往往超出日常生活里的尺度。也就是,网络里的虚拟世界,扩充了经验的范围。
而且,虚拟世界里的互动,毋须面对真实世界里的噪音、塞车、酷暑、严寒等。网络里可以四季如春,万年长青。
在虚拟的世界里,虽然也有喜怒哀乐,但是在真实的世界里,人却必须面对考试、升学、工作等实际问题。虚拟的世界扩充了经验,但却不能取代真实的世界。
牵挂网络里的人际关系,显然不是杞人忧天。
“网络实名化”的问题--必须以本名、原汁原味上网--已经引起广泛的讨论,韩国甚至已经通过相关的立法。对于因特网这个新生事物,相关的法律规范如何较好,确实是理论实务都重要。而且,无论最后的判断如何,思维论述的本身也是饶有兴味的挑战。
想象一道光谱,代表身份的各种可能。在一个端点上,是本人必须实名应对;在另一个端点,是本人完全可以无名无姓。介于两个极端之间的,是程度不同的实名无名无姓。借着这个光谱,可以辨认出真实世界和网络世界里的各种情境。
生活里,有些事必须是真名真姓,本尊出马才行:如联考和各类考试时应答,选举时投票,就医谋职等等。在这些情境里,借着真实姓名和其它数据,当事人能确认自己的身份,也得到对应的待遇。
在另外一些情境里,当事人的姓名年龄乃至于性别等,并不特别重要。重要的是当事人的“行为”,所以当事人戴上墨镜、男女变装等,都无关紧要。便利商店买瓶饮料、大马路上逛街、买票进电影院、进地铁站搭捷运等等。实名与否,并不影响其行为本身。
介于两者之间的,是姓名身份有点重要、又不太重要。姓名身份有助于交往互动,但是不是非要不可:卖场和餐厅等,对于熟客和生客,待遇或有不同,但是差别有限。
由此可见,即使在因特网出现之前,真实世界里的人生,也并不是非要真名本尊不可。
随着利害关系的大小,会逐渐雕塑出各种交往互动的模式。当实名本尊的效益可观时,自然会要求名实相符。否则,不知姓名的接触往还,能达到目的就好。因此,对于因特网而言,实名与否的关键所在,当然是所涉及的成本效益如何。
因特网的特色(优点)之一,就是可以匿名参与。任何人(总统、官员、法官、专业人士、一般民众),都可以隐藏身份的发挥才华,为网络世界添增新的内涵。单单是这个特质就足以判定,网络全面的实名化,不但是划地自限,而且比真实世界更极端,更不真实。
因此,就和太阳底下大部分的事一样,因特网实名化是程度的问题,而不是黑白分明、一刀两断。
只有在需要的时刻,才需要掀起盖头来,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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