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August 12, 2010

青海省采取多项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就业扶持力度

      新华社西宁8月12日电(记者 王大千)记者从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获悉,青海省今年重点面向少数民族地区选聘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牧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乡镇卫生院见习,通过出台对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硕士生适度加分等优惠措施,加大对少数民族就业的扶持力度。

      近年来,青海省采取多项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人才就业,扶持范围不断扩大。2008年,《就业促进法》正式实施后,青海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此拓展重点扶持的少数民族人才范围。2010年,青海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就业政策。

      今年,除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牧区见习,青海省还决定对青海南部地区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给予培训费和生活费全额补贴。同时,对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报考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总成绩加5分。到基层服务期满的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报考上述单位时,笔试成绩加7分;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我省成人高校本科学历教育;3年内报考硕士生,初试总分加10分。

      据悉,2005年以来,青海省少数民族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54万人,占全省新增就业的43%。少数民族转移就业累计120.63万人次,占全省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26%,年均24万人次,实现劳务收入36.34亿元。2009年,青海省少数民族转移就业26.17万人,占农牧区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26.17%,实现劳务收入3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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