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第一贪纪委书记”
2008年11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曾锦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曾不服,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09年7月21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的定罪量刑,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期间,被告人曾锦春利用职务上便利,在有关矿产承包及纠纷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程承揽及招投标、税费的减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及诉讼案件的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女、情妇(均另案处理)收受或者索取首某某等40余人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3123.82万元,其中索贿数额计人民币329万元。曾尚有折合人民币共计952.72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2006年12月,据权威报道,专案组初步查明,曾锦春涉案金额高达近8000万,其中曾的情妇邝某名下被查封1600万元;另外,曾锦春的女婿、郴州市宜章县公安局原局长雷军家产逾1000万元,涉嫌贿赂金额约700万元。曾锦春因涉案金额之巨而被称为“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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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远房亲戚变成了情妇
12月3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裁定和下达的死刑执行命令,对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郴州市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在庭上,曾锦春承认把一个远房亲戚邝某变成了情人。从起诉书中可看出,曾锦春有两个情妇,都帮她们安排了工作,还多次指示行贿者向其情妇送礼和装修房子。
现年61岁的曾锦春系郴州汝城县人,1968年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任职于湖南省革委会和广州军区;后返回家乡,历任临武县委书记、郴县县委书记,之后调任郴州市国土局局长。1995年2月,曾锦春进入市委常委序列,兼任市纪委书记,在纪委书记任上长达11年。
郴州市纪委有关报告显示,曾锦春任郴州纪委书记期间,郴州市纪委立案、“双规”从不开会研究,曾锦春说立案就立案,双规就双规,放人就放人。
综合新华社、《南方都市报》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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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反侦查意识喜收现金
据悉,曾锦春喜好收现金,绝大多数行贿者都是提着数十万现金直接进入曾办公室当面交给他的。起诉书称,一个首姓矿主共贿赂曾锦春共计人民币710万元。曾说,首每次送钱都是提着一个编织袋,里面装着现金,最高一次是50万元。
有郴州市官员称,曾锦春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知道现金比银行转账安全稳妥,行贿者都知道他的这个习惯,所以用编织袋装现金,这样就算有人看见,也只会猜测是土特产等物,不会想到是一叠叠的现金。
据悉,曾锦春在任时一手遮天,上下其手,全盘通吃,“非常无情和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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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给钱啥事都能摆平
起诉书公布的众多个案可以表明:曾锦春简直是不法商人的挚爱——只要给钱,他啥活都能干,且服务踏实高效,绝对物超所值。
2000年7月,曾锦春收受一个叫黄生福的矿主50万元,帮助黄取得荣福煤矿的租赁承包合同,让人吃惊的是,当时黄是曾正在查处的一起受贿案的行贿者。
黄生福和彭北京合作开办水泥厂,后来黄生福要求退股由此产生纠纷,官司一度打到最高法。之后,曾锦春屡次利用特权帮助黄生福对付彭北京。
2002年4月14日,曾派出公安、纪委数人陪同黄生福的人动用侦查手段在广州拦截彭,用枪逼着彭就范,并将其戴上手铐带回郴州“双规”,6个人轮流审讯其是否给领导送过钱。8天之后,曾叫彭北京拿出9000多元生活费,在宾馆结账走人。
不久,曾锦春坐镇宜章县驱使郴州市法院执行局绕开清点评估程序,直接将彭北京等人赶出工厂,并将这个价值超过5000万元的水泥厂的整体九年租赁经营权以580万元拍卖,接手者正是黄生福。
起诉书表明,黄生福一共送曾锦春人民币24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