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钱朱建 陆慧 报道
“朋友的爸爸圣诞夜被车撞,次日悲惨死去。当事司机是新黄浦集团的方晨(男,65岁),至今没有出现过,没有一句道歉,没有拿一分钱医药费……公安局处理事故,肇事司机依然没有出现,说是去外地演讲了! ”近日,新浪微博用户“林淡淡的围脖”的这条微博被大量转载。
今天上午,卢湾警方向媒体确认交通事故,但由于事故原因、过程不明,并未认定当事各方责任。据悉,警方已在事发路段张贴“寻找交通事故目击证人”的告示。
微博指责高管无情
这条微博中讲述的交通事故发生于12月24日平安夜,事发地点在徐家汇路顺昌路附近。双方当事人都姓方,都已经60多岁。当时,方家麟骑一辆自行车,被轿车撞倒后,由救护车送往医院。当天深夜伤者接受手术,在次日凌晨被推出,但由于重度脑外伤及失血过多,还是于12月25日下午不幸离开人世。
据了解,当方家麟家属来到交警部门处理事故时,却发现轿车司机、65岁的方晨并未出面。对此,方家麟的家属表示不解,事故发生后,方晨去了外地,但即便如此,他至少可以亲自发一个短信来表示歉意。
后来,方家麟家属的朋友得知这一情况后,在网络就此事发了微博,该微博还表示,轿车司机方晨在新黄浦集团工作,今年65岁。有资料显示,方晨曾任职新黄浦集团党委书记。
责任认定仍是疑问
卢湾警方对外公布的信息称,该起事故发生于12月24日晚上8点32分,地点为徐家汇路顺昌路口,一辆轿车与自行车发生相撞,致骑自行车的男子受伤。至12月25日下午1点45分许,受伤男子方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警方正展开调查。
由于事发当晚路人稀少,很难找到目击者。加上监控摄像的方向不佳,没有关于事故第一手的录像。死者家属表示,事发地交通情况较为复杂,对于事故现场的情况,家人也并不知情。
在徐家汇路靠近顺昌路的一根电线杆上,警方已经张贴告示“寻找交通事故目击证人”。告示内容简单平实:“12月24日20时32分许,徐家汇路顺昌路口,发生一起轿车与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急需找到目击证人,请知情者或者目击证人,及时与卢湾交警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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