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27, 2010

我市粮油储备点

  本报讯(记者李晓萌)昨日,市长阮成发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武汉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全面强化我市粮油应急储备能力:市级粮油储备点全覆盖各城区,新增轮换费补贴保障市级储备粮油“常储常新”,防止出现陈化粮,应急状况下可从容保障市民“米袋子”供应价稳货足。

  市级储备粮油,是指市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市粮油供求、稳定粮油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和食用油。2001年,我市制定《市级储备粮油管理试行办法》,为促进我市粮食安全、增强粮食调控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为适应社会形势发展,更有效维护粮油市场稳定,我市此次对该《办法》作出修订。

  与9年前的《试行办法》规定相比,我市地方储备粮规模已由1亿公斤贸易粮调整为2.5亿公斤原粮,储备粮由稻谷单一品种扩增为稻谷、大米、小麦等多个品种,并且增加了食用油储备。市级储备粮油存储点从江夏、蔡甸、黄陂、新洲四个远城区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扩大到全部六个远城区,以及中百、武商和中商三大商业集团等,实现城区全覆盖。

  据悉,当全市粮油明显供不应求、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均可启动应急预案,动用市级储备粮油。

  根据新规,我市还将增加市级储备粮轮换费用补贴,市级储备粮3年为一个轮换周期。市级储备油2年为一个轮换周期,确保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常储常新。

  目前,我市正加紧大米成品粮储备,确保满足全市群众10天消费量,还将适量增加面粉、食用油的成品储备量,以备急需。

  阮成发昨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高度重视和落实粮油储备工作,力保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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