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年人均收入低于6863元,人均面积低于16平方米
目标:5年内5万户家庭住进廉租房,建成200万平方米公租房
合肥更多中低收入家庭将享受住房保障。合肥市日前出台的《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自2010年起,用3~5年时间,使全市享受廉租房保障家庭总数达5万户以上,建成公共租赁房200万平方米,基本完成城市与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
《意见》明确提出,2010年,合肥计划新开工建设廉租房10万平方米,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家庭达到11500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863元,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享受廉租住房保障。这相较于合肥目前实行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485元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4平方米”的申请门槛降低了不少。
同时,解决“夹心层”住房问题,也是合肥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方面。《意见》中提出,2010年,合肥开工建设公共租赁房100万平方米;3~5年时间,建成公共租赁房200万平方米。在建设模式上,合肥将充分发挥各县区的能动作用,引导支持有条件企业投资建设公共租赁房,着力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进城务工和新就业人员的住房困难。此外,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方面,合肥将采取“政府拆迁安置、净地拍卖”的方式有序推进。今年将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1278户。
同时,合肥将鼓励企业债券、保险资金、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以及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净收益按规定比例用于廉租房建设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各类政策性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
合肥将合理配建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探索推行新建住宅小区按比例配建廉租房和公共租赁房;还将成立专门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监察、审计等部门应加强对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陈盟 周玉萍 本报记者 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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